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》等有关法律规定,决定以公开招租方式出租以下门面。欢迎有意者参与承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租房屋基本情况
1、文化新城一楼,总面积3300平方米,分东、西对称两个大厅,中间有电扶梯隔开,正门上电梯前有一个小厅,东南西北四个通道。
2、御景园1幢沿街门面,总面积748平方米,分为一、二两层,上下层面积同等。
3、财神街一栋四层房屋,总面积约3200平方米,毗邻县政府,中国农业银行兴安支行对面。
二、报名条件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,特种行业或者项目须具有相关经营资格许可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及个体工商户。
2、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的相关规定,守法经营,按章纳税,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,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经营性质,不得利用场所非法经营黄、赌、毒等,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或环境污染的行业。
三、租赁期限
1、租赁期限3-10年,具体年限视品牌及物业洽商情况,以最终合同签订期限为准。
四、洽商方式
1、仅一个报名者,按协议方式确定。
2、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者,按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。
五、报名资料
携公司简介、工商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、商业策划书前来洽商咨询。
六、联系方式
1、联系人:黄先生:13481304684 李先生:13087962315
2、地址: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御景园1幢1号(新凯达)
七、其他说明
1、参与招租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。
2、承租人装修风格及设计图纸需业主单位审核。
3、承租人装修免租期为三个月时间。
4、月租金交付采取押二付一的方式,年租金增长率为3%。
5、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洽商。